张隆溪教授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Routledge, 2023)第八章第四节题为“Bo Juyi, Yuan Zhen,and the“New Music Bureau”Poetry”(p.153),就是“白居易、元稹与新乐府诗歌”。

张隆溪著、黄湄译《中国文学史》,东方出版中心2024年版。
张教授认为:
Bo Juyi’s poems often give a vivid description and end with a morally and politically charged contrast to what is described in the text. With too many times repeating the same contrastive structure, however, some of the poems lose their effectiveness with too obvious a didactic agenda and too eager a desire to cry out the moral at the end. His deliberate use of plain and simple language had the positive result of making poetry more popular and widely known, but it might also lead to direct expressions lacking in suggestiveness and richness of meaning.(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
这段话的意思是:
白居易往往对书写对象予以生动描述,最后再从道德与政治角度与文本所述构成对比而收尾。然而,由于此类对比结构多次重复,使得有些诗歌失去了应有的讽喻效果,因为说教意图太明显,结尾对道德的呼吁也太过急切。并且,他刻意使用平易直白的语言,虽然在传播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效应,使诗歌更受欢迎、广为人知,但另一方面也或导致表达过于直白,缺乏婉转丰富的内在意蕴。(黄湄的译文,见《中国文学史》页237)
所谓 effectiveness, 就是“效力”;所谓suggestiveness, 大致相当于(作品的)“内蕴”。

《白氏长庆集》明姑苏钱应龙元白合刻本(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张教授的原话中的poems lose their effectiveness(没有具体说明那effectiveness 指什么),黄湄译为“有些诗歌失去了应有的讽喻效果”。中译本有“讽喻”二字,是不是张教授的原意?大概译者参考过中唐白居易(772–846)自定的“讽谕诗”之名,借来“讽谕”二字。
其实,张教授的英文著作原无“讽谕诗”的英译名称。
白居易在江州时曾亲自排纂自己的诗作为十五卷,标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其后《白氏长庆集》的大规模编次由元稹完成,仍沿用了这四类分法为白氏诗篇的基本类别。
白居易的全部新乐府作品,都归入“讽谕诗”门类(后来编成的《白氏后集》则按诗篇格律划分编排)。
“讽谕诗”这个名称为张教授的英文版文学史所弃,所以,黄湄中译本中,也不见“讽谕诗”这名称。黄湄又将a moral lesson翻译成“含有道德讽喻之意”(见于中译本页236。)看来,黄湄不避用“讽谕”。
张教授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只沿用白氏自定的“闲适”类(英译为leisure),他拒译“讽谕诗”为英语,其中有什么隐情吗?不译的原委,未见说明,我们只好自行探究,例如:白氏“讽谕诗”相当于allegorical poems吗?

《白话文学史》
白氏讽谕诗有什么作用?张隆溪教授说白氏poems lose their effectiveness、lacking in suggestiveness,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说,读者读了白诗而无动于衷?为什么胡适说元、白的“讽谕诗太偏重于急切收效”(胡适《白话文学史》民国丛书版页458)?白氏讽谕诗如何“收效”,如何“失效”?文学史家采用什么标准来评论白氏讽谕诗?文学史书中的评论话语,反映出史家怎样的文学观?
“讽谕”不等于“讽寓”
有些中文论文直接把“讽谕”和“讽寓”二者互换、等同,把 allegory 译作“讽谕”又作“讽寓”,不加辨析;也有学者把中国传统的“讽谕”直接当成西方 allegory(讽寓)来使用。
汉语世界的“讽谕诗”,见于中唐白居易的诗集。 白居易延续盛唐杜甫(712-770)“即事名篇”的做法撰写时事诗,强调“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新乐府•采诗官》),提出“讽谕诗”的概念。他的《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是具体实践。

《白氏长庆集》71卷
张隆溪教授以“讽寓”对应西方的 Allegory,还出版Allegoresis: Reading Canonical Literature East and West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5) 一书。
二十年前,张隆溪教授写过一篇《讽寓》(辑入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
在这篇《讽寓》中,张教授说:“讽寓”(Allegory)按其希腊文词源意义,意为另一种(allos)说话(agoreuein),所以其基本含义是指在表面意义之外,还有另一层寓意的作品(见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外研社2006年版,页126)。

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版。
白居易的讽谕诗多数是在表层叙事层就托出真实社会问题,篇中的讽谏之意顺著字面内容自然伸展出来,没有强行附加一套与文本无大关系的抽象道理。
简言之,在“另一层寓意”这点上,“讽寓 / Allegory / 讽谕解释”和白氏讽谕诗的特征有差别。
张教授又说:奥里根 (Origen, 184-253) 对《雅歌》的评论可以说代表基督教《圣经》阐释中最极端的讽寓解释,但讽寓解释又绝不仅只对《雅歌》一篇,也不仅限于西方传统,因为在字面意义之外去追求精神意义,可以说是所有经典评注传统共同的特点之一。
在中国古典传统中,以美刺、讽谏来解释《诗经》所有的作品,尤其是十五国风中许多民歌类情诗,如以《关雎》为美‘后妃之德’,《静女》为刺‘卫君无道,夫人无德’等等,就是一种超出字面意义的讽寓解释(见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页128)。
西方奥里根式讽寓解释常常完全脱离字面事实,硬从爱情诗拆解出神学精神内涵,字面与寓意割裂;汉唐儒解释《诗经》,有时候脱离民歌原本情爱字面。
因此,在“偏离字面义”这一点上,奥里根释经和汉唐儒生释《诗》的做法相似。
也就是说,汉唐《诗经》学的论述,倒和西方的allegorisis (讽寓解释) 有若干异曲同工之处。

Arthur Waley, The Life and Times of Po Chü-i (1949)
白居易主张讽谕诗“辞质而径”,语言直白,不刻意隐晦迂曲,寓意不会藏得深,读者很容易从事件读出批判之意,难有字面义和寓意之间的“割裂”。
白氏讽谕诗离“(道德和理性的)精神意义”、“宇宙和人生的哲理”甚远,因为白居易针对的主要是中唐的社会现实、民风民生民瘼等具体问题。
因此,若将白氏讽谕诗等同西方的allegorical poems, 是不甚妥当的(虽然白居易也懂得“寄寓”的写法)。
关于allegorical poems, 读者可以参看Oxford Dictionary of Literary Terms (按:allegory横跨多种体裁, 如叙事诗、史诗、梦境诗、道德剧等)。
翻译家Arthur Waley 称白氏“讽谕诗”为 the didactic poems (Arthur Waley, The Life and Times of Po Chü-i)。
白居易的“讽谕诗”意在“讽谏”
白居易的“讽谕诗”,不涉及“神学精神内涵”,而是多写中唐的社会现实、底层人物的辛酸。那么,白氏“讽谕诗”的旨归和要义是什么?
答案:是讽谏。更准确地说,白氏“讽谕诗”的目的不是纯粹的讽刺,而是借批评时弊来晓谕当政者与社会大众 。

《白居易写讽喻诗的前前后后》
“讽谕诗”重心在“谏”:用委婉或直接的方式,指出政治与社会弊病,希望对方(唐朝君王/相关人等)醒悟。白居易实际写作时,常运用揭露、对照、反讽、夸张等手法,所以有些部分读起来又有讽刺的力量 。
为什么说白居易偏重讽谏? 白居易自己很看重“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创作宗旨,意思就是诗篇要回应现实。
白居易把《秦中吟》《新乐府》一类作品看成面向现实问题的“悲吟”,目的是反映民瘼、刺时政、导人觉悟,而不是单纯以诗逞才。讽谕诗之作,和他当上谏官是密切相关的。

《白氏讽谏》
因此,从文学功能上说,白氏讽谕诗首先是讽谏文学。
也就是说,讽谏是白居易的目的;其手段可以包含讽刺手法:白居易的许多讽谕诗,会直接描写权豪、宦官、贪吏、奢侈风气与民间疾苦,语气往往带有明显的批判性。 这类写法虽然最终目的是“戒”“谏”,但表现方式常常让读者感到强烈的讽刺效果,所以在接受层面上,也有人会把白氏讽谕诗看成讽刺诗(例如:清人冯班 [1602-1672]《钝吟杂录》称白氏讽谕诗为“白公讽刺诗”)。 “讽刺”的语义范围似乎比“讽谏”窄一些。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讽谏是目的;讽刺是手法。白居易的讽谕诗,核心是讽谏,技巧表现则常常带著讽刺(很难说是纯为讽刺)。 如果把白氏讽谕诗放到中国诗史上,我们发现白氏“讽谕”可与讽刺、怨刺、美刺等概念并列,这代表白诗有讽谏、补察时政、劝善戒恶的功能,而西方的“讽寓”和“讽寓解释”蕴合伦理、宗教、政治层面的价值观,却不专务“刺”“讽谏”。
“讽寓”和“讽寓解释”可以有道德批评,也可以只是象征性的转述,不一定强调怨刺某种现实。
因此,西方的allegorical poems (包括“讽寓解释”) 比白氏诗学中的“讽谏/美刺”指涉面更宽,并不专门服务于“刺”“谏” 。

顾学颉校点《白居易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
白氏讽谕诗的来历和渊源
白居易在传统诗歌观念影响下,给自己的诗篇作定位时,取了讽谕诗这一名称。 他在《与元九书》中对“讽谕诗”作了如下说明:“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静永健《白居易写讽谕诗的前前后后》,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03页。)
这里所说的“美刺兴比”,不离《诗经》表现手法的通则。若说白氏讽谕诗中的“刺”是上承《毛诗》,应该是可以成立的,例如,古文经学中《毛诗》一派认为:
《民劳》,召穆公刺厉王也。
《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
《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
《著》,刺时也。时不亲迎也。
《南山》,刺襄公也。
《小旻》,大夫刺幽王也。
《溱洧》,刺乱也。
《白华》,周人刺幽后也。

张节末《比兴美学》,浙江大学出版社 2020年版。
元和三年(808)白居易拜左拾遗,吟咏不断,诗作中多与“美刺比兴相关”,涉及时事问题,有时直接吟咏,有时运用巧妙比喻,计有百多首,再加吟咏武德初年至元和年间各种社会政治现象和事件的《新乐府》五十首,合计一百七十多首,统称为“讽谕诗”。 白居易对现实社会中各种事件与现象有充分的观察,落笔赞美、讽恶,这是他此类诗歌表现的主要特点。 可以说,白居易将自己的诗作当成当时(中唐时期)的《诗经》而标榜,而且也正因为这一点,讽谕诗才成为白氏诗集四分类之首。
他的讽谕诗之中,又包含即事名篇的新乐府诗(都为两卷)。
特定目的所驱动的诗篇标配:语浅、公式化结构
白居易的讽谕诗受目的驱动,因此呈现两个特征(或者说在某些美学标准下的“毛病”“弱点”)。
他写讽谕诗不是为了单纯的审美或者抒情,而是抱持著极度明确的政治、道德使命。他在《与元九书》中提出名言:“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著。”

《白居易资料新编》
他主张诗歌必须反映现实、讽刺时政、补察阙失。为了确保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能听懂他的微言大义,他故意选择了“其辞质而径”(语言质朴且直接)和“其言直而切”(言论直白)的风格。
这种“唯恐读者不懂、唯恐君王不听”的政治焦虑,直接导致了诗篇“说教意图太明显”和“道德呼吁太急切”。
在结构上,白氏讽谕诗有一套高度公式化的“标配”:前半段重描写(先铺陈),用极具画面感的笔触,描绘社会的荒诞、权贵的奢靡或百姓的疾苦。后半段(尤其结尾部分)常常是道德和政治收尾(卒章其显志),有时候叙述者跳出来发表评论,直接点出体制问题或者进行道德谴责。

霍松林《白居易诗译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例如《红线毯》前半段描写:描写宣州太守(别本作“宣城太守”)为了迎合权贵,动用无数女工的心血,织出厚重奢华、染满鲜红的“红线毯”:
择茧缫丝清水煮, 拣丝练线红蓝染。
染为红线红于蓝, 织作披香殿上毯。
披香殿广十丈馀, 红线织成可殿铺。
彩丝茸茸香拂拂, 线软花虚不胜物。
美人蹋上歌舞来, 罗袜绣鞋随步没。
太原毯涩毳缕硬, 蜀都褥薄锦花冷。
不如此毯温且柔, 年年十月来宣州。
宣州太守加样织, 自谓为臣能竭力。
百夫同担进宫中, 线厚丝多卷不得。
宣州太守知不知? 一丈毯,千两丝。
地不知寒人要暖, 少夺人衣作地衣。
(霍松林《白居易诗译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页201)。
《红线毯》结尾的说教是“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语气是劝告(劝太守行善、“少夺人衣”)。 其实,宣州太守“为臣能竭力”是为了讨好主子。百夫把红线毯“担进宫中”,红线毯是铺在“披香殿”上,是为了“美人蹋上歌舞”。可以说,诗篇揭露太守恶行,似有指桑骂槐之意(槐=太守的主子)。

谢思炜《白居易诗集校注》
这里的结尾就是典型的大声疾呼,直接指责宣州太守不仁,间接提醒君王勿为不慈之人主。深层的讽谕意图若隐若现。
白氏讽谕诗的特点是毛病、缺憾?
对于白氏讽谕诗的写法,历代文学评论家的看法其实是有分歧的。这取决于从什么角度去看。 从纯文学、诗歌美学的角度看,宋代以来,不少文人追慕“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含蓄美,严羽即是此一审美观的代表;继此思路,后世部分诗评家批评白居易的部分诗作过于直露,流于议论训诫。当诗篇结尾的道德批判变成了一种固定公式,读者在读前半段时就能预料到后半段的说教或讽谕,诗歌的艺术张力确实会打折扣。
另一方面,从实用主义、政治功能的角度看,白居易自己可能会反驳:如果为了追求含蓄之美而导致君王看不懂、听不进去,那诗歌就失去了救国救民的作用。
白居易要的就是“直切”,要的就是发出呼声。这种急切的道德呼吁,正是他现实关怀和悲悯之心的体现。
白氏讽谏那种程式化“叙事 + 评论(说教)”的对比结构,有力地传达了政治诉求,既然走上了清通之路,就不是为了多姿。

白居易《卖炭翁》
白居易讽谕诗中也有比較“有节制”的結尾,例如《賣炭翁》最終沒有authorial presence (作者现身解说、指指点点)。
《卖炭翁》前半段先写老翁在雪天拉车的艰辛,及后,有太监放下“半匹红纱一丈绫”就将炭车拉走的画面: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
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馀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收录于《全唐诗》卷四百二十七)
结尾“一车炭……充炭直”写得相对含蓄,暗示那些绡绫不值一车炭。前半首写沉重艰辛,结果一车炭只换得轻飘飘的绡绫,对比鲜明,批判宫市制度的意图实是呼之欲出。不过,此诗没有在结尾处直接谴责不良的制度。 讽谕诗有比较明显的目的,如果写得太隐晦,读者无法索解,那自然就达不到目的。因此,后人如果一个劲抨击白诗浅俗,实无必要。浅俗本是诗人所求。 和白居易相映成趣的诗人有晚唐的李商隐。李商隐的部分作品藏锋甚深,竟有“独恨无人作郑笺”的名声。

《李商隐诗研究论文集》,天工书局1984年版。
李商隐的咏史讽谕(借古讽今)、咏物寓讽(讬禽鸟花木讥刺时人时政),看似柔婉,其讽谕却如绵里藏针,例如《隋宫》写陈后主隋炀帝荒淫亡国:
紫泉宫殿锁烟霞,欲取芜城作帝家。
玉玺不缘归日角,锦帆应是到天涯。
于今腐草无萤火,终古垂杨有暮鸦。
地下若逢陈后主,岂宜重问后庭花。
末句属于千古冷讽:隋炀帝与陈后主都是亡国昏君,二人若阴间相见,炀帝怎好再问行乐之曲《玉树后庭花》?此诗含有讽刺君主之意。 《隋宫》不直接骂唐朝皇帝,只借陈隋两代亡国故事警示晚唐沉溺声色的统治者,典故层层包裹,不熟悉隋唐史较难读出讽谕内核(参看:洪涛《密室隐私——华清宫、隋宫、宣室(Yishi?)与互文故事(读张隆溪教授的英文版中国文学史・十五)》一文,载腾讯网“古代小说研究”2024-05-10)。
他人若看不出《隋宫》的讽谕内核,则李商隐的作意势将完全落空(台湾学者方瑜分析了其他义山诗例如七律《茂陵》,推论诗中各句有讽谕之意。参看方瑜《李商隐的咏史诗》,载《李商隐诗研究论文集》,天工书局1984年版,页407)。
试想想:如果写讽谕诗写得像《锦瑟》那样含义隐晦,又有哪位读者能探骊得珠?

何希明选注《中国历代讽谕诗歌选》,中国文联出版社2013年版。
因此,就讽谕诗而言,写得含蓄酝藉,则其讬讽的 effectiveness 不见得更高,因为解读不了就根本免谈什么effectiveness。
张隆溪教授说白居易诗too obvious a didactic agenda (说教图意太明显), 所说的“(讽谕诗) lose their effectiveness”, 他心目中的effectiveness到底是怎样的?
白氏讽谕诗意图明显,甚至“卒章显其志”,直面问题,一针见血,他有特定的读者(“为君、为臣、为民”而作),若能做到对读者有effectiveness,就达到写作的目的。
白居易心目中的读者(intended readers)未必包含后世的“酝藉者”(这不妨碍二十一世纪的学者评家推论白氏部分讽谕诗lost their effectiveness)。
美国学者David Hinton 认为:
As Po’s poetry was read and sung throughout the land, his “New Yüeh-fu” not only directly and forcefully influenced the emperor, they also stirred up popular indignation and broad support for reforms. This made them a double affront against conservative elements in the administration. (The Selected Poems of Po Chü-i. New Directions Paperbook, p.xix)。

D. Hinton, The Selected Poems Of Po Chu-I (New Directions Publishing)
David Hinton意思是:白居易的诗作传诵于天下,为世人所吟唱,其新乐府诗不仅直接而有力地影响了皇帝,也激起了民众的义愤和对改革的广泛支持。这些诗作成为对朝中保守势力的双重冒犯。
Hinton这段话,着眼于白居易诗篇的“收效”。
白氏“讽谕诗”从“美刺兴比”而来
张教授论述的“讽寓解释”在神学诠释学中有“护教”的用意。而汉唐《诗经》学显示,阐释者“越过”诗行的字面义,给出自己一套政教说辞。看来汉唐经师多多少少有“护经”的意识。
因此,“《诗经》学上的讽寓”和西方的allegorisis 在用意上有相似的一面。
中土的“比兴”,起初是作诗之法(也就是诗歌的创作技巧与表现手法)。这主要源于古人对《诗经》创作经验的总结。

鲁洪生《赋比兴研究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
我们可以区分三个阶段来理清比兴如何从最初的“作诗之法”演变成后来的“解诗之法(切入点)”。 第一阶段:西周至春秋——最初的作诗之法。 在《诗经》诞生的时代,民间歌者和朝廷乐官在创作诗歌时,自然而然地运用了两种丰富诗歌感染力的技巧,这就是“比”和“兴”的雏形。 比(即打比方、拟物): 作诗时看到一个东西,觉得它和自己要写的事物很像,于是拿来作比喻。例子:《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用大老鼠来比喻贪婪的剥削者。这是明确的创作手法。 兴(即讬物起兴、联想): 作诗时,先描写眼前的景物,再引出自己真正想表达的情感或者氛围。它往往负责营造气氛。例子:《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兴”先写河洲上水鸟鸣叫,以此引出男子对美丽女子的追求。这在起初就是一种纯粹的、极具民歌色彩的开篇技巧。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中西书局2024年版。
第二阶段:到了汉代,比、兴被正式理论化。《毛诗序》将《诗经》的特点总结为“六义”:风、赋、比、兴、雅、颂。 汉代学者虽然将《诗经》之学上升到了国家经学的高度,但经师依然认为“赋、比、兴”属于修辞与创作层面(赋是直陈其事,比是比喻,兴是起兴)。 先秦时期,比、兴手法,可能已为部分诗人有意识运用,但相关的记载稀缺(连安大简也没有记录这方面的信息。安大简第一辑是白文抄本,没有诗论简)。到“六义”提出,诗学概念变得更清晰,比、兴渐渐成为后世诗人自觉运用的手法(例如,东汉的王逸《楚辞章句》认为楚国诗人有意多用比兴手法。)

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版。
北大程苏东教授认为,随着礼乐文化逐渐发展,君臣等级观念日益强化,臣下不再敢于直陈君主善恶,乃转而以作诗表达美刺(《岭南学报》复刊第二十二辑页163)。 不敢直陈,诗人自然可以多用比兴手法,因为“直陈”是赋法,而使用比、兴手法,则作品多少有点婉曲,这就避免了直接冒犯(男诗人借女声抒写所思所想,也有委婉之效,参看:洪涛《妾出闺门外 ——谈“跨性别”书写,争取话语权 (读张隆溪教授的英文版中国文学史・五十六)》一文,载腾讯网“古代小说研究”2025-12-24)。 宋代大儒朱熹在《诗集传》中,对作为“作诗之法”的比兴下了最经典的定义:“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拿那个东西来比喻这个东西)“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先说别的东西,来引出想要歌咏的内容)。
朱子区分比和兴,显得泾渭分明,不过有些学者认为比是喻,“有时兴即是喻。” (周策纵《古巫医与“六诗”考:中国浪漫文学探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页141)。

周策纵《古巫医与“六诗”考:中国浪漫文学探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第三阶段:经学的转向——比兴论演变为“解诗(护经)之法”。
《诗经》被汉代儒家立为官方五经之一,及至毛郑诗说大行于世,《诗经》“比兴”的性质也发生了质变。
汉儒(如郑玄)在诠释《诗经》时发现,如果只把比兴当作“作诗之法”,那《诗经》里大量的爱情诗就只是纯粹的男女情歌(如《野有死麇》写小伙子送鹿肉给姑娘)。
汉儒将作诗之“比兴”和解诗上的“比兴”两者合一,赋予重旨,他们宣称:诗人写关雎(水鸟),不是为了好玩或好听(作诗之法/押韵之类),而是有其他意图——水鸟的特点,比拟“后妃之德”;此外,诗人写男女相悦,可能比拟臣子思念君王。
至此,原本单纯的、鲜活的“作诗之法”,在经学家手里变成了一种“解诗的角度/话题”。当然,对毛、郑诗学,一直有人献疑。
历代迭增的“比兴阐释成果”,其中到底有多少是作者的贡献(“本意/本义”),多少是解诗者的贡献(interpreters’contributions),是有待辨析的。
讽谕诗的凝结:“比兴”和“讽谕”的整合
“比兴”的起点是中国先民在作歌时自然发展出来的修辞手法和艺术技巧(作诗之法),只是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它也肩负“重任”,背上政治、道德包袱。

《比兴思维研究:对中国古代一种艺术思维方式的美学考察》
北大程苏东教授认为,郑玄将“讽谕”和“比兴”整合。 程教授指出:汉宣帝、刘歆等用“讽谕”来表示臣下对君主的谏刺。郑玄将汉人“五谏从讽”说与基于比兴的“譬喻”加以 整合 ,比、兴被定义为取类、譬喻两种修辞技巧,由此形成的“讽谕”说强调诗歌的政教性和修辞性,在中古时期影响广泛(程苏东《风从哪里来?——讽谕说的形成与演变》一文,载《岭南学报》复刊第二十二辑页162-164。全文刊于页151-172。)
到唐代,孔颖达等人的《毛诗正义》用到“讽谕”一词。《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句下《毛诗正义》:“作诗刺王而自称字者,诗人之情,其道不一,或微加讽谕,或指斥愆咎,或隐匿姓名,或自显官字,期于申写下情,冀上改悟而已。”(《毛诗正义》卷十二)。
到了中唐,白居易提出“讽谕诗”作为“文类”名称,强调自己笔下的部分诗歌自成一类,有其特定的政教功能。

《常州词派研究文选》,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清代常州词派也主张讽谕寄讬是词的灵魂,赋予词作政教批判功能,复兴《诗》《骚》比兴讽谏传统。
常州词派讲求含蓄隐晦,和白居易新乐府直切质问、直白痛陈的讽谏完全不同。(常州词派研究丛书编辑委员会编《常州词派研究文选》,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序文页1、页164。)
张教授分析《诗经》讽寓解释,针对的是阐释端
汉唐经学家按自己的理解和释义目的,将自己那套意见说成是诗人“用比兴”的结果(《诗经》学中有许多复杂的个案,不一而足)。
由于诗人是否用“比兴”手法写诗,现在已难以完全证实,因此,如果诗人实际上没有用“比兴”,则后来的“讽寓解释”多少有诠释者“自说自话、自导自演”的嫌疑。
在这种情况下,“诗本意”和“讽寓阐释”之间就形成对峙局面。张隆溪教授是“诗本意”的支持者,认定汉唐经师的“讽寓解释”脱离了“诗本意”,不可取。

欧阳修《诗本义》
张教授也看不到“讽寓解释”有什么价值可言,因为“讽寓解释”之中寓有旧时的意识形态,张教授不能接受,因此,“讽寓解释”和旧意识形态都被列为“唾弃”之列(参看本系列论文的第69篇)。
简言之,汉唐“讽寓解释”据说是骑劫了《诗经》的诗篇“本意”。
讨论到这里,我们回看白氏讽谕诗。白居易讽谕诗消弭了阐释者“骑劫”的问题,白居易本人明言他写诗就是有讽谕的目的。——这与汉唐《诗经》学完全不同,因为白氏有意于讽谕,其讽谕诗篇甚是浅白,并没有“阐释者误解”的问题。
以讽谕诗而言,白氏诗篇的“诗本意”就是他(作者)着意表述的讽谕内容,他的目的(意图)也多数清清楚楚。 既然“白氏讽谕”有作者白居易自己的“加持”(不是阐释者强行阐释加添的),那么,唾弃《诗经》讽寓解释的张隆溪教授又是怎样评价白氏讽谕诗的?这是我们下一个观察点。

《白居易集笺校》
“综意浅切者,类乏酝藉”
走笔至此,我们发现张隆溪教授的文学观之中,有一个讽谕非常微妙之处,饱含张力。 张教授批评白氏讽谕诗之中“有些诗歌失去了应有的效果,因为说教意图太明显”。这样说,是嫌弃白居易诗写得太过显露。 另一方面,张教授讨论《诗经》阐释问题后,呼吁世人认清“讽寓解释”之弊,解诗要“以字面义为基础”。 实际上,阐释“以字面义为基础”,字面义一般而言也是显露的,因此,如何以“……为基础”释出诗篇的“言外之意”(如果真有的话)?也许张教授自有一套方法或者程序(释出深意),但我们未见他公开说明“以字面义为基础”应该怎样操作。
身为文学史家,张隆溪教授的诗学观比较接近“酝藉派”,他撰写的文学史书也反映这一倾向。张教授偏爱有“言外之意”的作品(主要是诗歌)。何以见得?

《文心雕龙・隐秀》,清乾隆张松孙注本。
张教授首肯的诗学观是:“言简意赅,意在言外,字用得不多,但是意义很深,尽量显得含蓄。”(参看:张隆溪教授二〇二四年二月接受李浩荣的专访)。 白氏讽谕诗,张教授认为是属于浅白类的、“意图太明显”,所以,张教授对白诗的评价不怎么高。 就算白氏讽谕诗关心社会、为民请民,也因为不符合张教授的诗观,未获张教授的高度评价(张教授也以“意识形态”定去取。欲知详情,请参看:洪涛《欲弃难弃——文评双标、二律背反,为什么都避不开?(读张隆溪教授的英文版中国文学史・六十九)》一文,载腾讯网“古代小说研究”)。 张教授眼中,作品的“社会意义”不居于“艺术深度”之前。
“酝藉者,见密而高蹈”
讨论诗篇优劣,不少学者偏重“酝藉”特质,这在诗史上有很长的历史,“酝藉”非张教授的独好,例如《文心雕龙・知音》就说:“酝藉者见密而高蹈”(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页714)。意思大致是:喜欢酝藉的人读到含蓄细密的作品就会心生强烈的喜悦。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文心雕龙・定势》说:“是以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效《骚》命篇者,必归艳逸之华;综意浅切者,类乏酝藉;断辞辨约者,率乖繁缛:譬激水不漪,槁木无阴,自然之势也。”(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页1117)。 所谓“综意浅切者,类乏酝藉”是说:文意浅白直露的文章,大多缺少含蓄内涵。“酝藉”在这里形容文辞内涵深厚、含蓄耐品。
张教授评白氏诗篇的言论(lacking in suggestiveness and richness of meaning),反映张教授注重诗篇的suggestiveness。他的诗观比较偏近“酝藉者”。他多次声称,中国诗学看重含蓄、言简意赅,例如他多次举陶渊明诗为典范。 所谓suggestiveness,自然不是直陈、显露的诗篇信息。换言之,suggestiveness就是近于“隐”而待发。
《文心雕龙・隐秀》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页1483)。刘勰定义的“隐”近似文学作品的酝藉特质。
《文心雕龙・隐秀》又说:“酝藉者畜隐而意愉,英锐者抱秀而心悦。”(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页1496)。前句的意思是:偏尚含蓄的读者,最能体悟篇中的隐晦之美、隐伏之义,从中获得审美的愉悦。
比和兴,古人认为效果有差。《文心雕龙・比兴》则言:“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讬讽。”刘勰认为“比”显而“兴”隐(“斥言”,指公开、明确地指陈。“环譬”,谓委曲譬喻,不直言其事。“讬讽”,讬物以讽谏。)

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诗人怎样看这个问题?
杜甫在《同元使君舂陵行》序中称许元结(719-772)之作:“复见比兴体制,微婉顿挫之词”(杜甫《杜甫诗集》万卷出版公司2016年版页318。此诗作于公元767年)。
杜甫所说的“微婉顿挫”,可能是含蓄酝藉的近义词,令人联想起杜甫自己的“沉郁顿挫”(“顿挫”,强调的是诗篇应有起伏、曲折,不可平铺直叙,言尽意止。有谓:“沉郁者,意也;顿挫者,法也。”语见吴瞻泰《杜诗提要》卷首《评杜诗略例》,见《杜诗提要》,黄山书社2015年版,页5)。

[清]吴瞻泰撰《杜诗提要》,清干隆山雨楼精写刊本。
有趣的是,《诗经》学中的“讽寓解释”主要是指出诗篇含有“言外之意”,这些“言外之意”其实也就是注家认定的“文外之重旨”,也就是先假设诗之酝藉者蕴有寓意,须由阐释者表之使出。
汉唐经学家读《诗经》,往往谈他们心目中的“文外之重旨”(例如美XX、刺XX、闵XX、悔XX、思XX……)。
二律背反?
张教授深许西方“讽寓解释研究”的结果,认为不可以在作品的字面义之上建立“另一层”意蕴,所以,汉唐旧《诗》说所言“言外之意”他基本上不采信(没有谈到《诗经》诗篇可作为喻体),只认可“以字面义为基础”释出的“文本本义”。 不过,张教授似乎也有接受《诗经》诗篇“寓意”的时候。关键是:“讽寓解释”释出的“寓意”符不符合张教授自己的见解。

《毛诗注疏》四库全书本
阐释结果倘非张教授所认同者,张教授直接唾弃,例如,《郑风・狡童》儒家经师认为是写不能得到君主赏识的贤者在发牢骚。张教授不能同意“贤者忠君”之说,批评这“贤者发牢骚”之说是“过度阐释”,认为《狡童》没有“文外之重旨”(政治含义)。 张教授说:“经文字面言情的意义被完全抹掉,同时被赋予合于儒家政治伦理观念的意义”(参看:张隆溪《略论“讽寓”和“比兴”》一文,2021年。)
同样,汉唐《诗经》学中的“讽寓解释”宣说儒家观念,而儒家的意识形态不入张教授之眼,因此,“讽寓解释”在张教授的“唾弃”之列。 另一方面,如果汉唐经学释出的“寓意”是张教授认同的意识形态, 则诗篇的酝藉特质(诗篇含有“寓意”)与张教授的文学观就没有矛盾。这里我们举一个实例。

《毛诗(二十卷)》四库丛刊本
《毛诗序》说:“《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 所谓“不修其政”明显是“政治化的阐释”(原诗没有写清楚硕鼠的喻体是谁,而《毛诗序》挑明“其君”/ 郑国的国君、其政)。张教授对“政治化阐释”颇有戒心,却也认同这一政治化阐释,认为“硕鼠”喻指officials (官员们)。
既然《硕鼠》整篇可以是喻体,那么,国风之中,男女言情之诗例如《狡童》之类就不可以是喻体吗?张隆溪教授没有讨论这类问题。
无论如何,张教授的论著显示,有些《诗经》之诗可以被合理解读为“喻体”/“非喻体”。这是一个近似二律背反的诠释情境。

《毛诗注疏》“止乎礼义”
“怨而不怒”与儒家“中和诗学”
写诗对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展开批评,也要写得“酝藉”吗?如果是,那就近于传统《诗》学中的“怨而不怒”。
“不怒”泛指作者不要有激烈的言辞宣泄,不要放言怒斥(换言之,要写得委婉含蓄醖藉)。“不怒”不是指主体内心没有愤怒。
“怨而不怒”是儒家核心诗教主张,其根源为儒家诗教中的“温柔敦厚”。后世“怨而不怒”日渐理论体系化。
“怨而不怒”的根基是《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这是理念或者总纲。具体做法则为“止”。原来,《毛诗序》论《国风》:“国风者,风之始也,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诗大序》) “止乎礼义”代表诗人写诗有节制,不用狂暴渲泄内心的暴怒。

厉运伟《清代毛诗序研究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
《诗大序》提及的“止乎礼义”就是“怨而不怒”的原始内涵:人有忧愁、不满(怨)等自然情感,但表达不能偏激谩骂、暴怒攻讦(不尽情宣泄暴怒,有所“止”,就是“不怒”),必须以礼义节制笔下所写。
东汉郑玄落实了“小雅怨诽而不乱”的思想,宋代朱熹将此思想浓缩为“怨而不怒”四字。按:《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朱熹《集注》释兴观群怨,说:“感发志意。考见得失。和而不流。怨而不怒。”参看朱熹; 郭万金《论语集注》,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页263)。
其后,“怨而不怒”渐渐成为评诗标准。

朱熹《论语集注》
儒家诗学允许诗人抒发“怨”,承认文学的讽谏功能,容许士人藉诗抒发对时政、世道、命运的忧愤。
古文经学派判定《诗经》之中有大量变风、变雅(如《伐檀》《硕鼠》)皆是百姓、臣子批判苛政。儒家诗学认可文学的讽谏价值,没说只能歌功颂德。 但是,儒家诗学不赞成强烈表现“怒”,主张情感必须中和、克制。写作上的“怒”,一般而言,指直白谩骂、激烈抨击、肆意宣泄、尖刻羞辱。儒家认为这种文字容易激化矛盾、破坏人伦秩序;讽刺要委婉含蓄、讬物寄情,点到即止,留有余地。 《文心雕龙》所说的“酝藉”,近于此儒家“中和诗学”。

汤挺《宋代心性中和诗学研究》,巴蜀书社2008年版。
结 论
本文从张隆溪教授《中国文学史》英文原版不译“讽谕诗”谈起,尝试厘清中国诗学中“白氏讽谕”与西方文学论述中“讽寓(Allegory)”的本质差异,也尝试了解张教授文学批评背后所隐含的理据和意识形态预设。
在文类概念和语义辨析上,白居易的讽谕诗本质上是基于中唐政治现实的讽谏文学,其语言直白(“其辞质而径”)、目的明确,追求的是动员社会和劝谏君王的实效;这与西方神学诠释学中脱离字面义、追求抽象精神内涵的“讽寓(Allegory)/Allegoreis”不可同日而语。
本文的题目是“收效失效”,它的前提是“写给谁看”(对谁有效)。经讨论,我们知道白居易讽谕诗不是专为“酝藉者”而写,也不是专为中唐以后的学者而写。
在诗学观念与审美标准上,张教授批评白诗“说教意图过浓、缺乏隐喻暗示与丰富意蕴(lacking in suggestiveness and richness of meaning)”,这言论反映张教授个人偏向“酝藉派”美学(《文心雕龙》所谓“综意浅切者,类乏酝藉”),然而,白诗“语浅意直”和公式化结构,恰恰是白氏“文章合为时而著”的政治焦虑和功利目的下的必然选择。外人持“酝藉含蓄”的审美标准来对待以“直切救世”为宗旨的讽谕诗,评之为“意蕴不丰”“失效”,无异于抽离了历史脉络和创作目的谈美学。
《唐才子传》记载:“居易……规讽时事,流闻禁中;上悦之,召拜翰林学士,历左拾遗。”(《唐才子传》卷第六)。《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白居易传》也有相似的记载。

《唐才子传》五山版日本南北朝刊本
“上悦之,召拜翰林学士,历左拾遗”说明白氏讽谕诗至少引起当朝皇帝的注意,“规讽时事”收效了。 白氏讽谕诗,聚焦于民生、世道问题,诗末显志,原本就刻意不追求诗篇的 richness of meaning。(讽谕诗的诗旨也不需要含糊、模棱两可、众声喧哗)。
张隆溪教授一方面说白居易等人拟写乐府诗exerted a remarkable influence in the mid-Tang and in later times (p.154. “在中唐及之后都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另一方面又批评白居易some of the poems lose their effectiveness (p.157)。这两句话,一褒一贬,读者须自行玩味。
诗,必须写得酝藉,这是儒家“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中和诗观。这诗观可能左右对文学作品的价值判断,也左右文学史书写的取向。
在诠释方面,张教授一方面倡导解诗应“以字面义为基础”,唾弃汉唐经学家“脱离字面、附会政治”的《诗经》讽寓解释(如儒者将情诗《狡童》解为贤者发牢骚),另一方面,又认可《硕鼠》等篇章为政治化喻体(将“硕鼠”解为贪官污吏)。
这种“当经学诠释符合自身意识形态时便予以采信”的做法,变相承认若干《诗经》之作也有讽寓解释的一席之地,(“喻体”/“非喻体”),可以接受。因此,二律背反之嫌难以避免。 归根结底,诗歌的社会实用性与纯艺术酝藉感(例如诗有余味、余韵)之间存在著结构性的紧张关系。面对此二元,史家所重与作家的立场未必一致。史家若受拘于既定立场,则其历史书写未必能包容不同诗歌体制在历史时空下的特殊功能。

王泛森《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 (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25年版。
史家有权保留自己对文学作品的评价(例如,不用“讽谕诗”这名称……)。然而,文学史往往是史家权力与个人评论权、“公论”交织协商的场域。写史论可以多展示史家个人的选择,而写史书则有“能否共情”的问题(参看王泛森《执拗的低音: 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 (增订本)》)。 文学史书写的结果,会不会是史家权力的显影剂?无论如何,史家权力有可能左右我们对历史世界的理解。
附记一 两种讽谕说:“深隐”的对面
北大中文系程苏东教授指出:“郑玄以来‘讽谕’说强调修辞之‘深隐’,白氏却反其道而行之,究其原因,应与其复古的诗学追求有关。”(程苏东《风自何方来?: 讽谕说的形成与演变》一文,载《岭南学报》,复刊第二十二辑,2024年页167)。
程教授判断,郑玄、白居易两种“讽谕”说均重视诗歌的政教价值,但对语言风格的追求迥然不同。
程苏东教授的意思是,白居易的“浅白(讽谕)”是“深隐”的相反。这是指白居易写作之前就有决定自己写出来的讽谕诗要“浅白”。

静永健《白居易「讽谕诗」の研究》,平成12年版。
在艺术形式上,清代常州词派追求含蓄幽隐、意藏言外;这和白居易新乐府诗直言时事、尖锐诘责、痛快直白的讽谏路径,有着根本区别。
白居易以直笔写民瘼,其讽谏之作较浅白;常州词派以幽托写幽怀,复兴含蓄比兴之旨。一显一隐,构成中国古典文学两条并行的讽谕传统。
附记二 诠释端・写作端
在古典时期(古希腊罗马),谈allegory,主要是按一种诠释方法(allegoresis)来谈,即对荷马史诗等既有文本进行寓意化解读,而非独立的创作门类。
据说,allegory真正成为系统性的创作模式,是中世纪以后的事。张隆溪教授讨论较多的是诠释端的 allegoresis(诠释法)。白居易谈得比较多的是写作端的“讽谕”。

Burton Watson, Po Chu-I Selected Poem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0)
有人将“讽谕诗”翻译为allegorical poems。这种对译,涉及概念错位。西方allegory 常是虚构世界/人物(如Pilgrim’s Progress、Animal Farm、《洞穴寓言》),读者透过表层叙事来了解深层抽象概念(underlying theological/philosophical meaning),而白居易讽谕诗比较重视“即时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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