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被央视曝光的传销头目,出狱后摇身一变成为“传统国学大师”“家庭教育导师”,办起了“如是书院”,并在全国开设分院。书院除宣讲所谓传统国学、家庭教育、禅修养生之道外,还开设学堂,对厌学、抑郁、沉迷网游等“问题青少年”实行封闭式矫治,暴力管教孩子是公开的秘密。书院所关联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公司经营范围与家庭教育、心理咨询、青少年行为矫正并无关系。工作人员称,学堂属于私塾性质,并非正规学历学校,老师也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据8月5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类似针对未成年人开设的特训班、矫治班屡见不鲜,换了名字、换了地点、换了包装,但内核没变:打着拯救、教育孩子的旗号,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管教,再收一笔不菲的费用。
用“国学”为暴力管教打掩护,本身就是对国学的扭曲和玷污。暴力不会因为披上“国学”的外衣就变得正当,也不会因为打着“为了孩子好”的旗号就获得合法性。无论包装成何种名义,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殴打等暴力行为,已经突破法律红线,情节严重的还涉嫌犯罪。
然而,这类机构还是层出不穷。问题出在哪?结合媒体的调查可以发现,这些机构在登记时刻意避开了“学校”二字。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但这类机构只登记为文化传播公司或教育咨询中心,不叫学校,以规避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也躲过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人的资质审查。
这类机构的长期存在,和以“国学”为掩护进行的暴力管教层出不穷,暴露出监管存在盲区。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类机构超范围开展教育培训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对教育培训工作负有监管职责的教育行政部门,又未能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对“问题孩子”的管教还涉及另一个问题,“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治类业务本身并不允许民间机构触及。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夏(冬)令营、特训营、校外培训等任何形式或者名义开展教育矫治类活动。这条禁令针对性非常强,恰恰指向“如是书院”这类机构的运行实质。
法律法规不缺,严明禁令也有。当务之急,是在清楚认识暴力管教违法性质的基础上,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剪除顽疾。监管的触角应当延伸到每一处以“书院”“学堂”“特训营”为名的非正规办学场所,切断这条以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牟利的灰色产业链,绝不让暴力管教玷污了国学本该有的教化之义。经营范围的合规性审查,辖区教育活动的精准监督,暴力管教未成年人行为的及时查处,这些工作做到位、管到底,才能最大限度压缩这类机构的生存空间。
揭开此类机构的“国学”幌子,暴露其违法行为的本质,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惩处,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中华文明负责。(高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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