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使用下方推荐的浏览器访问

安卓版本 苹果版本
2345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谷歌浏览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独闻

《独立宣言》250年|薛冰清、何芊、蔡萌谈政治话语的流动、重塑与裂变

时间:2026-07-05 01:00:13 点击: 【字体:

从左至右为:蔡萌、何芊、薛冰清。

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正式通过《独立宣言》,宣告北美十三州脱离英国统治。这份奠定美国立国根基的文本,至今已问世二百五十年。从印花税法、不可容忍法令接连激化英美矛盾,殖民地民众原本效忠英王的传统爱国观不断松动,再到大陆会议反复打磨文稿,调和各方诉求,《宣言》的诞生交织着政治妥协与现实考量的博弈。《宣言》提出的自由、主权与自然权利话语在时代流转中不断被解读、重塑乃至撕裂。值此历史节点,《上海书评》邀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蔡萌、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讲师何芊、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薛冰清共同探讨美国革命前后政治话语的流动、重塑与裂变。

对谈围绕三位学者的新著——薛冰清的《跨大西洋激进主义与美国革命的兴起》、何芊的《爱国观念的转化与北美独立运动的兴起》、蔡萌的《革命之后:自然权利观念与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的政治文化》——立足跨大西洋思想传播、殖民地爱国观念演变与后革命时代话语博弈三重维度,聚焦政治话语的生成、挪用与争夺,厘清美式自由思想的双重源流,剖析美国革命为何难以彻底终结,重新审视根植于美国政治文化深处,持续拉扯其社会与制度的内在思想张力。

《跨大西洋激进主义与美国革命的兴起》,薛冰清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6年3月出版,310页,68.00元

《爱国观念的转化与北美独立运动的兴起》,何芊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208页,58.00元

《革命之后:自然权利观念与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的政治文化》,蔡萌著,格致出版社,2026年4月出版,248页,78.00元

美式自由的双重源流

英属殖民地代表在《独立宣言》中特别强调了“自由”和“独立”,反对对英国王室的效忠。何老师的研究讨论了北美独立运动过程中,“爱国”观从以忠君爱国为特征转向了以自由为特征,那么,首先请您谈谈,新旧爱国观是如何在博弈中实现转变的?

何芊:对十八世纪中后期的北美殖民地人来说,“爱国”本来就不是一个单一概念,而是由效忠、自由、公共精神、公共福祉、美德、主权等概念共同构成的组合。在帝国危机爆发之前,这个组合的重心是忠君爱国。殖民地人的“爱国”意味着效忠英王、维护作为英国臣民的自由权利,同时增进帝国繁荣。博林布鲁克式的“爱国君主观”,正是把忠君观与自由观紧密粘合在一起的关键环节:国王应当是自由的守护者,效忠君王也就可以被理解为维护自由政制的一部分。

《印花税法》危机之后,这套结构内部的张力逐渐暴露出来。殖民地人一方面拒绝承认英国议会未经同意而直接征税、立法的权力,另一方面又继续自认英王臣民。这就是我在书中所说的效忠困境:既要抗争,又要效忠;既要拒绝服从英国议会,又不愿承认自己已经走向叛逆。传统爱国观的包容性一度为这种矛盾提供了转圜空间,因为自由和效忠还可以共处在同一个观念组合之中,只是二者的次序和重心开始发生变化。

真正能看到结构转变的是主权之争。殖民地的激进派们试图拆解“王在议会”的英国主权观,把效忠英王与服从英国议会剥离开来。他们坚称,殖民地人可以继续效忠作为自然人的英王,但不必服从英国议会的无远弗届的主权。这种理论当然带有很强的权宜性,甚至可以说是一厢情愿的新帝国构想,但它继续缓解了自由与效忠之间的冲突,也更清晰地展现出自由已经成为“爱国”观念组合中更靠近核心的毗邻概念。

到了“不可容忍法令”之后,波士顿被塑造为美利坚自由事业的受难者,“共同事业”口号迅速风行。殖民地人的自由权利不再只是宪制争论中的原则,而是变成了可以动员民众、组织联合协议、成立地方委员会、改变殖民地政治权力结构的行动纲领。随着大陆会议联合协议的推行,“爱国事业”“自由事业”与“共同事业”在公共话语中逐渐被划上等号。旧爱国观中仍居核心位置的效忠,开始被边缘化。

波士顿倾茶事件

战争最终使这种中间立场无法维持。乔治三世宣布美利坚处于公开叛乱状态,《禁止法案》又切断了殖民地人所理解的保护关系。保护与效忠在十八世纪政治伦理中本来是一组双向关系:君主保护臣民,臣民效忠君主。当殖民地人认为保护已经终止,他们也就可以宣布效忠关系终结。独立因此不只是追求自由的高昂宣言,也是在法理和道德上摆脱“叛国”困境的方式。新旧爱国观的转换,并不是自由简单地战胜效忠,而是概念组合内部秩序的重排:效忠从核心彻底退向边缘,自由、主权和独立则共同支撑起美利坚爱国主义的最初形态。

美式自由思想是怎么来的?薛老师的研究以跨国史的视野讨论了十八世纪后期跨大西洋激进主义和美国革命兴起之间的关系——美国革命成了一场跨大西洋的运动,是一场政治话语的流动与重塑。请您谈谈自由、宪政思想是如何进入北美殖民地的?

薛冰清:就其起源和性质来说,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王权的海外延伸,是英帝国的一部分。这一方面表现为英国政治和法律传统对殖民地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北美居民的文化认同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应该说直至独立以前,绝大多数北美居民都视自己为英帝国的臣民,以“生而自由的英国人”为自豪。大西洋两岸的激进派不仅共享了一套以权利和自由为核心的政治话语,也对英国宪政体制有着相似的看法。他们认为英国的平衡政体设计原本是“完美”的,但光荣革命后辉格党寡头集团长期把持朝政,王权的扩张和大臣的腐败导致了英国宪政的堕落与失衡,“暴政”威胁和侵蚀着包括殖民地居民在内的每个英国人的权利和自由。这种批评与担忧在英国本土引发了议会改革运动,在北美则表现为对英国政策的激烈抵制。总之,不管是制度层面还是文化层面,十八世纪的英美政治具有高度的同一性特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北美居民没有对自由的独特理解,也不意味着英美的政治文化始终是同步的。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后,随着英美双方矛盾的加剧,北美的自由话语内涵更加丰富,较之英国也有一个明显的激进化过程。如果说在反英运动时期,自由主要体现在对母国政策的抵制,捍卫对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利;那么到了独立战争时期,自由则表现为与英国一刀两断,彻底脱离帝国体制。同样地,在美国革命和立宪期间,北美居民对“constitution”也有了全新的理解和实践。

如果要从政治话语流动与重塑的角度来思考美国革命的起源,那么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在十八世纪后期,殖民地居民对自由的激进理解、对英国宪政体制的激烈批评,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域外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独立战争前英国激进主义(主张议会改革)与北美激进主义(抵制母国政策、反对议会主权并谋求独立)之间的“即时互动”,以往研究关注较少。而要呈现这种互动,就必须考察激进话语生成的语境,以及传播和发生作用的机制。社会交际、书信交流、出版物和商品流通等,都构成了激进思想传播的跨大西洋网络。

在这些形形色色的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人。英美激进派或往返于大洋两岸从事游说活动,或邮寄报纸、小册子传递政治信息,或写信表达不满和愤懑。跨大西洋的激进主义网络不仅提供了获取政治信息的渠道和载体,给予革命者以物质和情感的支持,也发挥着塑造身份认同、促进共同价值观念和强化对外排斥的功用,影响人们的行动。以英国政治思想家理查德·普赖斯为例,他的活动可以串联起美国独立前后的多重人际网络:富兰克林、阿瑟·李等旅居英国的殖民地人,老皮特、谢尔本伯爵等议会内的重量级政治家,约瑟夫·普里斯特利、查尔斯·昌西等非国教派改革者,等等。至于他本人撰写的一系列小册子,则不仅加入了英国舆论针对美国独立合法性的辩论,也引发了与伯克、潘恩、亚当斯等人的跨洋对话。

英国政治思想家理查德·普赖斯(Richard Price)。这一肖像画由本杰明·韦斯特绘,画中理查德·普赖斯正在阅读一封来自富兰克林的信,左手边摆放着他的著作。

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推动殖民地独立和帝国分裂的这些互动,正是以帝国的存在作为物质的基础和技术的保障。没有英属大西洋世界的社会和经济网络,没有英帝国已有的政治框架,没有英美宗教和文化的共同体,大洋两岸的激进主义者很难实现人员的往来和信息的传递,相互之间也很难获得及时的反馈与应对。帝国既是他们抨击的对象,也是能够进行交流和互动的平台,还是孕育独立和分裂思想的土壤。

在这一跨洋的思想互动中,北美革命者是如何筛选、挪用英国激进主义思想的?如何在一个跨大西洋的思想网络中理解“美国例外论”?

薛冰清:在英美激进派频繁互动的过程中,北美居民往往是主动获取来自英国的激进主义思想,并在殖民地语境中加以转化和利用,以服务于自身的政治目的。例如对《大宪章》的理解,在早期反英运动中,《大宪章》和殖民地特许状、权利法案一道,是殖民地居民频繁引用、捍卫已有权利的历史和法律资源。而到了独立前夕,北美激进派已经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等激进思想加诸其中,从而为革命的合法性辩护。正如潘恩所说:“保证英国自由的宪章,不是在元老院而是在战场上形成的。是由于人民的坚持,而不是王权的授予。”于是,在这种颇具颠覆性的重新解读下,《大宪章》从一份约束专制权力的法律文本,转变成武力反抗专制权力,乃至谋求独立的革命性文件。

又如约翰·威尔克斯推动的议会改革运动本来与北美事务无涉,其本人甚至对殖民地居民颇有微词,并不认可反《印花税法》斗争。但这并不妨碍北美激进派利用此事件大做文章,通过翻印来自伦敦的宣传品、制造政治性商品,将威尔克斯塑造为英国宪法和美利坚自由的坚定捍卫者,并效仿英国的街头抗争。从中也可以看出,英国激进主义一方面提供给殖民地居民一套较为抽象、可以转化和利用的反抗话语。这套话语体系基于英美政治文化的传统和共性,即对英国历史、宪政体制和自由权利观念的理解。另一方面,它提供给殖民地居民可以参照的政治组织运作和民众动员方式,包括宴饮、游行、集会,也包括制造公共舆论向国王和议会请愿,等等。

既然是“互动”,也体现在北美人士对英国反对派的影响。总体而言,直至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初的英国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与母国的纠纷尚未成为最为核心的问题,知识分子和公共舆论的关注也相对有限。而随着美洲局势的发展,特别是与殖民地居民的面对面交流或书信沟通,英国的激进主义者开始系统、整体地思考帝国的命运和英国宪政体制的弊端。他们认为,北美问题已经不是废除几个税法,或是给予殖民地居民在英国议会内的代表权所能解决,而是涉及英国主权的重大议题。英国激进主义者对帝国的批评,也容易导致殖民地居民选择性地接受政治信息,夸大帝国的“危机”和英国当局的“邪恶”,进一步刺激了北美的反英运动。

“约翰·威尔克斯像”,英国漫画家威廉·贺加斯于1763年创作的讽刺漫画。

此外,英美激进主义网络内部的矛盾和张力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网络由不同的个体和群体组成,没有统一的组织与纲领,而是多种激进思想并存,既有共同的诉求,也不乏根本性的差异。英国激进派不是将北美危机视为一个孤立、短暂或特殊的问题,而是将其放在更大的英帝国框架下加以思考,主张通过改革而不是革命或战争的方式解决。北美革命者的抗争则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自由,达到完全的自治并最终谋求独立,英帝国的整体利益很少出现在他们的考量范围之内。这种“维系帝国”与“保障自由”的矛盾越到后来越加凸显,即便是政治立场较为激进的英国人,也很难认可殖民地居民的全部宪政主张。

从跨大西洋政治文化互动的视角来理解美国革命,是会在很大程度上冲击所谓的“美国例外论”。长期以来,美国历史学家们基本是在“国史”的范畴中讨论革命的起源、进程与影响,进而解释美国国家的起源,不可避免地带有目的论和意识形态色彩。近年来的研究则试图引入帝国史、大西洋史和全球史的方法,极力消解美国革命的独特性、例外性和重要性。美国早期激进主义的确受到诸多域外事件、思想和人物的影响,但并不能因此完全忽视或抹杀美国革命的独特之处。比如,为何“系出同源”的激进主义思想在英国局限于议会改革,而在殖民地却发展为否定议会主权?为何其他英属殖民地(如加勒比海岛殖民地)也对征税等问题表达不满,却没有发展为武装抗争并宣布独立?

革命的思想与革命的行动

跨大西洋激进思想网络对后来革命的开展有什么具体影响吗?

薛冰清:我认为,英国激进主义在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层面刺激、推动了殖民地反英运动的发展,但是在独立战争期间,跨大西洋激进思想网络的作用不能夸大。这里有诸多复杂的影响因素:战争爆发后,大量原本活跃于英国的殖民地人回到北美;威尔克斯等北美的支持者受到更大的舆论和政治压力,在议会内影响有限;北美革命者对外活动的重心转向争取法国、西班牙、荷兰等国的支持,等等。或许更为关键的思想原因是,此前英国激进主义者对现实政治的批评已被北美革命者充分吸收,转变为抵制英国政策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武器,甚至发展为彻底否认议会主权并为独立辩护的工具。而到了这时,英美激进主义网络已无法提供给北美革命者新的思想资源和动能。

不过也要看到,在独立战争期间,英国激进派虽势单力薄,但仍然给予北美革命者以情感和道义的支持,并试图影响英国舆论和政府政策,希望尽快结束战争。即便美国独立后,这一基于人际交往、思想传播、物品交流的跨国纽带依然存在,作用于美国建国初期的立宪运动、对外关系、政党政治、土地投机、科学文化事业等。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请何老师谈谈“爱国”观这个概念组合是如何形成的?随着革命的展开,这个概念组合与革命行动产生了怎样的互动?

何芊:我将这一时期的“爱国”观视为一种“概念组合”,是希望避免把“爱国”理解成一个固定的、纯粹的、不言自明的政治概念。十八世纪英语世界中的patriot、patriotic、patriotism 本来就具有丰富而流动的内涵。它既可以指对故土家国的热爱,也可以指公共美德、反对腐败、捍卫自由、服从法律、牺牲私利以成全公共福祉,在具体语境中也能与政治反对派的话语相结合,还可以和“爱国君主”以及对君王的效忠联系在一起。北美殖民地人的“爱国”观主要取材于母国政治文化,但并不是简单移植母国语境,而是在殖民地自身的政治、宗教和社会生活中被重新组织起来。

这一组合首先通过政治布道、战争动员、选举日演说和大量的出版物进入殖民地日常政治生活。七年战争期间,殖民地牧师和政治精英把自由、新教、母国、家园和帝国荣耀联结起来,使“爱国”既是对英王和母国的忠诚,也是对本地家园和自由权利的捍卫。与此同时,公共精神的观念又把普通民众纳入“爱国者”的范围。只要一个人愿意为了国家或共同体福祉贡献财富、劳动、勇气乃至生命,他就可以被称为“爱国者”。这使“爱国”从一种精英德性逐渐具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动员能力。

油画《沃伦将军之死》(The Death of General Warren at the Battle of Bunker's Hill)。邦克山之战后,在战场上牺牲的约瑟夫·沃伦迅速被塑造成为国殉难的爱国英雄。

帝国危机开始之后,这个组合的内部结构发生连续变动。随着一系列不受任何一方单一掌控的事态发展,“爱国”不再只是某种内心情感或道德品质,而是可以转化为行动要求的政治话语。概念组合与革命行动之间最值得注意的,是二者并非单向关系。不是先有一套完整的爱国主义意识形态,然后民众照章行动;也不是行动自发出现之后,精英再事后命名。它更接近于政治话语与政治行动不断相互形塑的状态。比如,对波士顿的同情声援、地方上的民众大会决议、通讯委员会网络搭建,使“共同事业”从一个口号变成了殖民地人能够实际参与的机制;大陆会议的联合协议又把“共同事业”具体化为不进口、不出口、不消费以及地方监督委员会的组织体系。政治行动为政治话语注入内容,话语又赋予行动以正当性。

随着联合协议的推行,“爱国”还获得了强制力。拒绝签署联合协议、违反贸易禁令、攻击大陆会议或地方委员会的人,越来越容易被称为“国家的敌人”“自由的敌人”,甚至被置于“叛国”的话语阴影之下。这里可以看到概念组合的政治后果:自由、公共福祉、美德、共同事业这些看似高尚而抽象的词,与委员会、协议、公开示众和社会孤立结合起来,就转化成了非常真实的社会权力。到独立宣布和各州《叛国法》出台之后,效忠对象完成转换,“叛国”与“爱国”的法理矛盾也被重新安置在新的主权实体之中。美利坚爱国主义正是在这类言说、组织和行动的连续互动中初步成型的。

您在书中结论处以“自下而上”来讲美利坚爱国主义,想请教您,如何看待这一话语?它是精英的话术,还是真的重塑了大众政治心态,二者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何芊:所谓“自下而上”,并不是要把美国革命浪漫化为纯粹的民众自发运动,也不是要否认政治精英的作用。十八世纪北美殖民地的“爱国”话语,离不开政治精英、宗教精英与社会精英们的阐述。很多关键概念,如主权、效忠、自由、叛国、宪制权利,都需要相当复杂的法律、政治和历史知识才能被融贯系统地表达。比如说,为了拆解王在议会的英国绝对主权观念,殖民地精英们发起了主权之争的论战。他们为了探寻合乎宪制框架的殖民地人反抗空间,精心构造出了一套新的英帝国体制设想,但直到二十世纪前期才在英联邦体制中成为政治现实。参与这场论争的主力都是精英人物,拆解议会主权观的系统论述就出自约翰·亚当斯、詹姆斯·威尔逊、托马斯·杰斐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手。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左)、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右)。2026年7月4日,亦是二人逝世两百周年纪念日。

但如果只把“爱国”看成精英的政治话术,就无法解释“爱国事业”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如此真实的社会力量。民众并不是被动接受宣传的对象。村镇会议、地方决议、公开信、街头仪式、对出版商和亲英人士的围攻与孤立,地方委员会的推选和执行,都说明普通民众以自己的方式参与了“爱国”观的再造。以精英为主体的主权论争,正是在激进民众捣毁保守派的印刷坊,阻断保守派发声渠道之后宣告结束。大陆会议通过的联合协议授权各地成立委员会,为原本远离殖民地政治中心的地方县乡提供了参与和表达的渠道。许多地方正是借“爱国”之名,绕开原有的殖民地政府组织,建立了新的基层政治权力结构。

我使用“自下而上”的表达,可能不仅仅是对走向独立过程中社会抗争群体的阶层判断,而是希望强调精英与民众,政治中心与地方基层之间“各怀心事”的共谋。它表现为地方社会不断把“共同事业”的政治口号具体化,把大陆会议的决议转化为本地的监督、惩戒和动员;也表现为基层政治热情反过来推着殖民地中心和大陆会议走向更激进的立场。弗吉尼亚、纽约等地的例子都能看到这种过程:政治中心城市的精英可以设计议程,但地方大会、委员会和街头行动会改变着议程的边界和事态的烈度。

这种过程确实重塑了大众政治心态,但这种重塑并不整齐,也不温和。它使越来越多的殖民地人开始用“自由事业”“共同事业”来理解自身处境,用是否支持大陆会议和地方委员会来区分敌我。普通民众开始把自己看作公共福祉的承担者。政治服从的对象、政治正当性的来源、共同体成员的义务,都在这个过程中被重新激发出新的想象。正是在亲身参与的政治行动中,民众为抽象的“爱国事业”注入了具体的内涵。

不过,这也绝非一场万众一心的政治觉醒。地方社会的“爱国”响应参差不齐,很多地区的分裂非常明显;推进联合协议执行所依赖的社会权力,来源于基层的社会孤立和公开羞辱等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压力政治;独立宣告之后叛国审判中涌现的民众求情请愿,也说明很多民众看待新政权、新效忠对象和新敌我标准仍然态度含混。美利坚爱国主义不是在独立前后的某个时刻被精英“发明”了出来,然后灌输给大众;它是在精英论说、民众行动、地方冲突、战争压力和主权转换中不断被争夺、书写和改变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说美利坚式的爱国主义从诞生时刻起,就带有“自下而上”的言说与行动反复交错的底色。

美国,一项“未完成”的事业

薛老师、何老师的书回答的是“革命为何爆发”,那《革命之后》是否可以理解为是在回答“革命为何无法终结”?

蔡萌:的确,《革命之后》可以从“革命为何无法终结”这个角度来理解。它试图揭示的是:美国革命虽然确立了国家的独立,但革命所释放的以“自然权利”为核心的激进政治话语,并未随着战争结束或宪法制定而退出历史舞台。相反,这种话语在后革命时代持续流动,与不同群体的现实诉求结合,并与制度化政治产生碰撞。这或许可以构成理解美国革命“无法终结”的一条线索。

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层面来谈。自然权利观念在革命时代是反抗英国统治的有力工具。但革命胜利后,虽然政权建立、秩序稳定成为首要目标,但这套话语并未被束之高阁,而是转战到了政治舞台的侧翼,来到了那些对现实政治不满或处于权力边缘地位的人们中间。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革命“无法终结”,是因为革命时代的反抗逻辑和权利话语,在后革命时代被各个边缘群体不断援引,用以表达诉求、争取权益,革命的精神张力就这样被持续带入国家政治生活。也就是说,革命时期的“武器”成为后革命时代的“麻烦”。

“麻烦”怎么来的?因为“自然权利”话语本身具有流动性和竞争性,这也是《革命之后》考察的一个重点:“自然权利”作为一个开放、模糊且具有高度工具性的话语,在后革命时代是如何被不同群体所扩散和重塑的。这从一个侧面回答了“革命为何无法终结”的问题——因为“革命”的旗帜(自然权利)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可以被不同群体按照自身需要来阐释和运用。废奴主义者将其阐释为“拥有自身的权利”,用以挑战种族奴隶制;劳工将其重构为“拥有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用以批判资本主义雇佣关系;拥奴派将其改造为维护“自然差别”和种族等级制的理论;州权主义者则将其作为州反抗联邦,乃至最终脱离联邦的依据。这些群体都将自己的诉求说成是革命原则的延续。正如我在结语中所言,自然权利话语的使用群体在不断扩大,内涵在不断丰富化。这意味着,美国革命的原则并未被遗忘,而是被各方力量不断“再语境化”。革命因此没有“终结”,而是以话语竞争的形式延续。

当然,美国建国精英们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在书中也讨论了以联邦主义者为代表的美国政治精英如何设计了一套制度(选举制、修宪机制、司法审查等),试图“驯服”自然权利话语的颠覆性,将政治变革纳入和平、合法的轨道。这可以理解为一种试图“终结”革命的努力。但我在书中着力强调,这种“驯服”并不彻底。边缘群体和激进派总是试图在制度外重新激活自然权利中最激进的一种——“反抗权”,以“法外行为”挑战现存体制。这种“驯服”与“反驯服”之间的持续张力,或许正是“革命”无法被彻底终结的原因之一。

1801年3月4日杰斐逊就职演说。1800年,杰斐逊当选总统,是美国人第一次运用自由选举而实现政治格局的重大变革。

更深一层来看,自然权利观念擅长的是“破”,而不是“立”。它作为一套抽象的假说,能有效动员反抗,却难以直接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构建。这种特性决定了,只要社会存在不公,弱势群体就有可能重新调用这套话语,革命话语就有被重新激活的可能。因此,革命的过程(反抗压迫、追求权利)在逻辑上可能比革命的结果(建立新政府)更具延展性。

我们来谈谈革命时期和后革命时期这一历史过程中的自然权利话语吧。革命时期自然权利作为话语武器是如何被运用的?革命之后,它怎么又成了各方博弈、互相打架的工具?

何芊:从卡尔·贝克尔开始一直到伯纳德·贝林以前,美国史学界一直将洛克及其自然权利理论视为理解美国革命思想动因的圭臬。自然权利话语在美利坚殖民地人的反英论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正如蔡萌老师所提到的,自然权利话语是一个开放、模糊,且被各方激烈争夺的话语资源。在论争殖民地人的权利来源时,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们使用自然权利话语的三种不同形态。帝国官员与殖民地保守派坚称人民的自然权利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后就已经让渡于政府,英国宪制原则足以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殖民地的大部分激进派强调,人民仍然保留了一部分不可让渡的自然权利,一旦遭到政府侵犯,人民就有反抗的权利。极端激进人士则主张,殖民地先民在离开英国本土之际就解除了对原有政治体的全部义务,他们重归自然状态,在新大陆凭劳力、鲜血和财富创建了政治共同体,再通过特许状与英王订立新的契约。这三种形态并不是一种话语,各自表述,而是不断交互推攘,随情势呈现出不同的要义。激进人士非常清楚自然权利话语意味着革命的可能性,因此他们对于何时、如何采用也一直存在态度差异。比如第一届大陆会议发布的《权利宣言》,是将自然权利、英国宪制与殖民地特许状同时列为了殖民地人抗争的合法性来源。而到了《独立宣言》,则只剩下对自然权利的援引。这也说明,独立时刻的自然权利话语是将复杂的自然权利争论压缩为了一种最高动员性的共同语言,它承担的更多是联合、动员和论证合法性的功能。

蔡萌:我接着何芊老师的话题继续说。革命之后,自然权利之所以成为不同势力交锋博弈的共同载体,背后是两层逻辑相互交织——一是话语本身的开放性,二是后革命时代美国割裂多元的社会现实。

自然权利观念并非一套精确的法律条文或具体的政策方案,而是一套基于抽象“自然状态”推演出来的原则性宣告。正如洛克版本的自然权利理论所强调的,它关注的是“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宏大而宽泛的范畴,但并未也无法就“什么样的财产应当受到保护”“什么样的自由应当被允许”等具体问题给出明确界定。这种抽象性决定了它作为一种话语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可塑性。正如我在书中所言,自然权利观念“是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涵义”。这种开放性使它成为后革命时代一种可以被多方占用的公共资源,而它自身的模糊性又让各方都能从中找到为自己辩护的依据,由此产生的自然是观点的冲突和话语的打架。

再看彼时的美国社会,后革命时代的美国是一个利益高度分化的社会。自然权利话语之所以会被各方频繁使用,一个重要原因是后革命时代的美国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利益多元、矛盾交织的场域。奴隶制、政治民主化、阶级分化、区域经济差异等等,这些现实问题不断催生新的政治诉求和对抗。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自然权利话语提供了一个道德上极具感召力的论证框架。任何一个群体——无论是北部的废奴主义者、南部的拥奴派,还是城市中的劳工、政治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只要想为自己的诉求争取合法性,都可以借由“自然权利”之名来提升道德高度。任何诉求一旦被包装为“自然权利”,似乎就获得了某种不容置疑的道德正当性。我在书中导言部分也提到,自然权利观念“受到各边缘群体的青睐,成为他们挑战现有政治秩序的话语武器”。它之所以被各方争相使用,恰恰因为它好用,因为它不需要实证依据,只需诉诸“不言自明”的真理,就能为任何一种主张赋予无与伦比的道德分量。

托马斯·多尔,罗德岛改革派中的激进分子,要求实现普选权和议会席位分配的平等化。

概括来说,“自然权利”之所以在建国后成为各方博弈、互相打架的工具,是因为它本身是一套高度抽象和开放的话语,可以被不同群体从不同方向进行阐释;而且后革命时代的美国社会存在多元的利益和诉求,各个群体都需要一种具有道德感召力的论证资源。 自然权利观念恰好处在这两个因素的交汇点上,因此成为各方竞相抢夺和重新定义的话语资源。它之所以“打架”,不是因为哪一方误读了它,而是因为它的本质就是一套允许甚至鼓励多方解读的“公共话语”。

如您所说,废奴派、拥奴派、劳工阶层、州权派,等等,他们都可以借用自然权利话语来发挥、表达自己的诉求,该如何评价这一话语在美国政治文化中的作用和意义?

蔡萌:从废奴派、拥奴派、劳工到州权主义者,各方势力都能借用自然权利话语来表达彼此冲突甚至完全对立的诉求,这一现象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在我看来,自然权利话语在美国政治文化中的作用和意义,或许恰恰不在于它为某个具体问题提供了确定的答案,而在于它始终维系着一种持续的、开放的政治辩论过程。

自然权利为十九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提供了一种共享的政治话语。尽管各方对“自然权利”的具体阐释针锋相对——加里森从中读出“拥有自身”的普遍平等,卡尔霍恩从中读出“自然差别”的等级秩序,劳工从中读出“拥有自己劳动成果”的经济正义,州权主义者从中读出州反抗联邦的契约权利,但同样重要的是,几乎所有参与政治争论的群体都选择用这套话语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种共享的话语框架,使得不同群体至少在论证的逻辑起点上是相通的。

另外,自然权利话语在功能上构成了美国抗争性政治的重要思想资源。从书中考察的多个案例来看,使用自然权利话语的群体大多处于权力的边缘或弱势地位,无论是挑战奴隶制的废奴主义者、批判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劳工,还是为争取选举权的自由黑人和绕开议会自行修宪的激进派。正如结语中所提到的,自然权利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弱者政治学”,它为那些在既有权力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提供了一种具有道德感召力的抗争依据。它的持续在场,使得美国政治始终保有一种对权力进行质疑和批评的话语空间。

当然,这一话语的作用也受到明显限制。理论上,它源于对“自然状态”的抽象假设无法在现实中获得验证。当反对者质问“鲁滨逊在荒岛上有什么权利”时,自然权利论者往往难以有力回应。实践中,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高度种族化和性别化的社会现实,使得自然权利背后隐含的普遍平等逻辑很难突破种族和性别藩篱的阻隔。罗得岛激进派在黑人选举权问题上的退让便是一个典型例证。自然权利话语不给出确定的政策方案,但它迫使各方不得不持续面对一个共同的问题:什么是正当的权利?政府与人民之间应当是什么关系?它让这些根本性的政治问题始终处于公共讨论的视野之中,维持了争论的持续进行。而争论本身的持续存在,或许正是后革命时代美国政治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由此观之,美国革命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件,也是一种持续不断被阐释、被争夺、被重塑的政治文化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革命难以真正“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