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并通报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2018年以来,起诉34.9万人。
其中,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
同时,2018年来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五年来,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对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社会危害、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况具体分析,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史卫忠介绍,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核准追诉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特别是初犯、偶犯的,坚持依法从宽。
此前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检曾披露,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万人,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
2026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曾强调,完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机制。
最高检数据还显示,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2020年5月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史卫忠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强化司法震慑。
据介绍,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8%、2.2%,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当宽则宽。2025年,检察机关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2025年,提起公诉5.6万人。另一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批捕5.6万人,起诉7.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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